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4-09-09 10:08:53
读后感的作文合集六篇

读后感的作文合集六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昨天我读了《失眠的驴子》这篇幽默风趣的故事后,觉得很受启发。故事是这样的:

一头驴子因失眠去找大熊医生,大熊医生是一个很认真负责的好大夫。他仔细的询问了驴子的病情之后说:“你失眠竟然长达一两年之久,你的身体怎么这样健壮?看来,你没什么问题。”然后,就教给驴子在睡觉前“数羊”的办法。过了几天,,驴子又来找大熊医生,说“数羊”的办法不管用,现在还是失眠。就这样大熊医生教了他几种对付失眠的方法,可是都不管用。最后大熊医生决定傍晚就去驴子家,看看是什么东西在作怪。到了深夜,大熊医生突然听到了打鼾声,以为是自己疏忽而睡着了,再仔细一听,声音是从驴子的房间了传来的,而且还说着梦话:“哎呀,我睡不着……”

我觉得在生活中有很多像驴子一样的人,对自己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每天都糊里糊涂的生活着。就拿我们班的同学李小莲来说吧,她很聪明(只要教过他的老师都这么说),只要看一边就记住了,可她就是不愿意学习,语数外科4门课考下来也只不过一百多分,可她总是说:“哎,我学不会呀,怎么办?”总不能做下来好好反省一下自己。

我希望大家都能看一看《失眠的驴子》,的确不错,它会让你受益匪浅。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豆蔻镇的居民和强盗》这本书讲的是豆蔻镇里的三个强盗的故事。

贾斯佩、哈士贝和乐纳丹三个人是一伙强盗,他们好吃懒做,经常到面包店里偷面包、到香肠店偷火腿和牛肉。他们一点都不爱干净,家里是乱七八糟、脏兮兮的,有时还会和居民们开玩笑,但是他们偷东西,所以豆蔻镇的居民很生气,都想把他们抓进监狱。终于在一次偷盗时,三个强盗被埋伏在那里的杂货店老板、香肠店主和面包师抓住了,并把他们送到了警察局,关进了牢房。

有一次杜比雅的塔里失火了,他们为了救火,表现出色,居民都推荐贾斯佩做了消防员,哈士贝做了马戏团的领班,贪吃的乐纳丹做了面包师,他们都找到了自己合适的工作,再也不用做强盗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大家都有一双勤劳的手,一份耕耘一份收获,要用自己的劳动收获,不能不劳而获。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读了《永生的战士》这篇文章,我很受感动,受益匪浅。事迹的大意是这样的:在 20xx年2月14日的下午,周波叔叔在执行部队实弹射击的警戒任务时,发现在不远处窑坑里滑冰的两个男孩不幸掉进了冰窟窿,他奋不顾身,第一个跳下冰窟,与另一名战友一道,救起了两名落水儿童,自己却献出了年轻的、宝贵的生命。“别管我,先救孩子!”成了周波叔叔的最后遗言,牺牲时年他仅21岁。

一个真正的战士,在和平年代为人民献出的是一颗善良的心。而无数个像周波叔叔一样的英雄还是会在关键时刻站出来奉献自己。 这样的时刻,我们不仅需要的宣传和教育,更需要有一种对人性的反思: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它是多么珍贵!我们应该如何来面对和握的生命,我们应该如何来避免不必要的牺牲?我们也需要通过这样的事件,来考虑儿童监护人的责任!作为儿童,我们也应该牢记学校和家长对我们的安全教育,不要铤而走险,给大人和社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牺牲! 周波叔叔用自己辉煌的陨落换回了另外两个幼小的生命。别去问值与不值,生命的价值从来不用交换去体现。周波叔叔的奉献与牺牲,让我们懂得: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人的思想境界是高尚的,人的精神境界是高尚的!周波叔叔走了,他用自己的生命诠释了我们这个社会的主流和正气,为我门大家树立了学习的榜样。

周波叔叔人走了,但他的精神永存!做为小学生的我们,应该要好好珍惜生命!应该更加要好好学习,长大后为祖国效力! 周波叔叔,您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在本书中,作者以细密的考察论述了绘画、雕塑、建筑、文学、书法等艺术门类在各个时代的兴起与演变,并在充足的个例分析之下以凝练的语言指出了各个重要对代的艺术精神,“汉代文艺反映了事功、行动,魏晋风度、北朝雕塑表现了精神、思辨,唐诗宋词、宋元山水展示了襟怀、意绪,以小说戏曲为代表的明清文艺所描绘的则是世俗人情”。

但作者却没有把各朝代的界限分明地划分出来,反而让人感觉本书有故意化解朝代之间的隔膜的迹象。读者在历史教科书上面读到的一直都是清晰的朝代界限,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这在很长一段时间让普通读者曾经认为唐诗就是唐代才出现辉煌的,却不知道诗歌从内容的广度到形式的完美都经历了前代的积累;误以为宋词是不可逾越的高峰,却不知道唐朝也有不一样的“唐词”风格,清代的词却是在内容形式上臻于完美了。

作者的这种做法使得每个时代不同的艺术特征之间的衔接十分自然,而读者能够更容易地理解到两个相邻或间隔的时代之间的历史联系。正如钱穆先生在《国史大纲》里所说,“延绵不断”是中国古代历史发展的一大特点。这一特点放之于中国美学史的发展里自然是合理的。李泽厚先生正是自觉地注意到了这一特点,才使读者在阅读本书时能够感觉到中国古代“美的历程”并不像西方艺术发展一样断断续续,而是浑然一体的。我们从此可看出李泽厚先生在连贯性、简洁性方面所作出的努力。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暑假在家,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笨狼的故事》。笨狼是一只非常可爱,善良的小狼,他总是喜欢做一些傻事,所以他的外婆给他起了个名字——“笨狼”。笨狼的爸爸妈妈吵架,离开了笨狼,笨狼只好独自生活。在此期间,在它身上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

笨狼有时傻得可爱。一天,笨狼觉得天气太热,就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他把太阳光当水一样一盆一盆地舀起来,再放进冰箱。他一直忙到天黑,累得筋疲力尽,满头大汗,可是一点都没有用,天气依然很热。

笨狼还很善良。笨狼发现自己家门口的树上发现了一个小鸟窝。一天晚上,忽然下起了大雨。笨狼担心小鸟窝在树上会被大风吹下来,小鸟们会淋雨生病,就从家中拿了一把伞爬到树上,为小鸟撑了一夜的伞。第二天小鸟看到笨狼站在小窝旁,问笨狼是怎么回事,笨狼告诉小鸟他的担心。小鸟听了笑起来了,说:“我们的家很牢固,不会被风吹跑雨打湿的,谢谢你的关心,不信你就抱着大树使劲摇一摇会不会掉?”笨狼就爬下来抱着大树使劲地摇,鸟窝一点也没移动。笨狼这才放心。

笨狼还很认真。他为了知道在森林里捡到的一颗种子是什么果子的种子,就很认真地在家把这粒种子种到茶杯里,看着他发芽长叶子。装不下了又移到花盆里,花盆撑破了又放到浴缸一样大的花盆里。等它把大花盆也撑破了,房子也快撑破了的时候就找来了好多好朋友一起把它移到了房子外面。笨狼天天给它浇水,施肥,终于开出了白色的小花。结出了又红又大的苹果。笨狼把苹果分给了大家品尝,并开心地告诉他们——我捡到的是一粒苹果种子。

我觉得,笨狼虽然笨,但它很可爱,做事认真,心地善良一直想帮助别人,用自己辛勤的汗水,努力去换取人们的认可。我要学习它的这种不怕吃苦、乐于助人、认真、勤劳的精神。

我看了一本叫《笨狼的故事》这本书,它是汤素兰阿姨的作品,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笨笨的可爱的小笨狼,在他身上没有一点狼的凶恶和残暴,相反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

笨狼经常做傻事,所以他的外婆给他起了个名字——“笨狼”。笨狼很自立,在他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就离开了他,到很远的地方去,尽管在日常生活中还是有很多困难,但他还是坚持下来了,一个人自己生活,自己照顾自己。比如他早上能够自己起床,自己吃早点。而我呢,都要爸爸妈妈一而再、再而三地叫我起床,否则,就会上课迟到。这是我要像笨狼学习的地方。

笨狼去上学了,刚开始学加法比较顺利,这一天学减法,眼镜蛇小姐问笨狼:“4减4等于几?”笨狼答:“8”。“什么!”“你再仔细想想,我说的是4减4,不是4加4,听明白了吗?”眼镜蛇小姐提醒笨狼,笨狼这时才明白4减4是等于0。后来,同学们就开始比赛割桌子角了,鹅太太对眼镜蛇小姐上这堂课很满意。

笨狼是一只有爱心的狼,有了好处会分给大家,在“魔南瓜”这一篇,笨狼得到了一个大南瓜,不是占为已有,而是分给大家,让大家做更多的南瓜。

我感觉笨狼有时傻得可爱,它居然把自己的房子弄丢了,笨狼在牌子上写了“笨狼的家”挂在门口,这样它就不会把房子弄丢了,不久长尾鼠霸占了笨狼的家,并在屋子外面写上“老鼠洞”,笨狼看见这幢房子很眼熟,但是牌子上竖立着不是“笨狼的`家”,而是“老鼠洞”。笨狼围着房子绕了几十圈,也没有找到“笨狼的家”。这时聪明免过来安慰笨狼,笨狼把家丢了的事告诉聪明免,聪明免明白了,叫来了警犬阿黄,警犬阿黄把长尾鼠抓去坐牢了,聪明免用蓝粉笔重新写上了“笨狼的家”四个字,笨狼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家。

“笨狼的故事”中每一个故事都很精彩,我读得津津有味,常常会情不自禁一个人哈哈大笑。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在生活中,在学习上,我们应该乐于助人,要有爱心。当别人有困难时,你的举手之劳对别人来说,可能是雪中送炭。向别人伸出援助之手,在别人得到帮助的同时,你的内心也收获了快乐。比如:我们去敬老院探望老人,让老人觉得不孤单、不寂寞。为贫困山区的孩子们多捐一分钱,多捐一件衣服,就可能使他们过上一个更加温暖的寒冬。这些力所能及的小事有许多,对我们来说,很平凡,但对别人也许是很大的帮助。如果每个人都献出一份爱心,这个世界就会充满爱。每个人都能过上没有饥饿、寒冷、贫困的幸福生活。

简评:作者读《笨狼的故事》,能从中选取精彩片段,描述的非常清晰,并选取不同的角度分析,切入点很好。结合自己的生活习惯,懂得会生活,观察生活,乐于助人,得到快乐。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一直以来不喜欢看翻译的外国名著,还自嘲的感觉翻译的真烂,买《飘》是因为一朋友在我耳边经常唠叨她的经典,也就在当当网上买回来了,静静的躺在床头柜上好久了,一天是在无聊的很。我随手翻看了几页,谁知居然越看越有趣,看上册的时候我感叹的是美国的历史,看下册感概最多的是斯佳丽和瑞特的爱情。

关上书,脑子里都是书里的情节,斯佳丽,瑞特,玫兰妮,阿希礼,黑妈妈,埃拉,塔拉庄园,美国南北战争。有几点让我感触良深:

1、美国的南北战争,美国通过南北战争实现了国家的统一,社会的每一次进步都是建立在深深的阵痛之上的。

2、斯佳丽每一次遇到挫折总是想到埃拉(她的妈妈)和塔拉庄园(她的家乡)。回想起自己每当遇到困难时何尝不是这样,家和妈妈永远是自己的避风港。妈妈——每次下班回家,看着楼上的灯光,一股暖流涌上心头,小跑着跑上楼,妈妈总是开着门在迎接我。

3、玫兰妮,她不是人,她是神,一位伟大的女性。

4、黑妈妈,永远忠诚于自己的上司,如此之人,一生何求?

5、斯佳丽和瑞特的爱——自虐似的马拉松似的爱情。很多时候,相爱的恋人在乎的东西是飘渺的?在斯佳丽病重时她心理明明想的是瑞特,为什么没有说出口?瑞特那么牵挂着斯佳丽,为什么都不进房间看看,两人都在乎对方,都渴望心灵的感应,也许了解的太多,也许了解的太少,这一对恋人过的有些自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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